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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璧县审计局经责审计评价坚持“四个原则” 划清“四个界限”
时间:2006-3-15 作者:灵璧县审计局 点击: 评论
     近年来,灵璧县审计局在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坚持四个原则,划清四个界限,有效地防止了审计风险。
     坚持“四个原则”:一是坚持财政收支的基础性原则。审计评价中始终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、合法、效益为基础,对所查事项,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,根据数据来说明程度,根据法律、法规等标准来进行定性分析,围绕财政财务收支进行评价。二是坚持兼顾全面性原则。在搞好财政财务收支评价的基础上,注意兼顾对其他经济责任事项的评价。评价中始终做到,不脱离当时当地历史条件和环境去评价业绩和责任;不用一般的标准去衡量特殊场合下出现的个别情况;不简单地以现在的眼光、现在的政策、现有的标准去判断过去事情的正误,坚持全面地看待问题,公正地分析各种因素对领导干部政绩的影响。三是坚持谨慎性原则。对受审计范围限制,审计所涉及的问题、情况没有完全搞清,未能取得足够证据或未经审计的事项,一般不作评价或作有保留的评价。四是坚持准确把握建议性原则。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实事求是进行评价的同时,根据领导干部的贡献和功绩,恰当地提出使用建议意见,使干部用其所长,避其所短。
      划清“四个界限”:即划清现任与前任的责任界限;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的界限;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界限;玩忽职守与工作失误责任的界限。
通过坚持“四个原则”,划清“四个界限”,真正做到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领导部,有效地防范了审计风险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
(灵璧县审计局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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